武汉市武昌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务中心 南湖地区海绵城市建设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二标段) (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武汉市武昌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务中心

南湖地区海绵城市建设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二标段)

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南湖地区海绵城市建设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二标段)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3210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KD-ZFCG-20210214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南湖地区海绵城市建设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二标段)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28.19(万元)

6、最高限价:28.19(万元)

7、采购需求:南湖地区海绵城市建设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二标段),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完成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注册证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在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三个月(2020年10月-2020年12月)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报税网站零申报记录)和近三个月(2020年10月-2020年12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查询平台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以谈判当日查询为准)。
    9)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单位申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222日至2021年02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3、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下列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领取。

2)加盖公章的文件领取表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3)网络获取的,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完整资料扫描件(或图片)发至635152660@qq.com邮箱,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登记相关信息后,向申请人发出招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延迟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以代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供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30209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30210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30210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2.发布媒体: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址:http://www.kdgczx.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武汉市武昌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务中心

   址:武汉市武昌区荆南街14号

联系方式:027-88927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联系方式:153928771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成、尹华杰、陈鸣、陆晓绚

   话:15392877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