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北部片区环境综合提升及12号线(江汉段)配套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财务评估及咨询服务谈判公告


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江汉区建设局的委托,对江汉区北部片区环境综合提升及12号线(江汉段)配套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财务评估及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竞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KD-CGZB-2020922

(二)项目名称:江汉区北部片区环境综合提升及12号线(江汉段)配套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财务评估及咨询服务

(三)总预算金额:人民币19.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人民币19.8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总最高限价:人民币19.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人民币19.8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谈判、询价)文件第三章内容。

 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江汉区北部片区环境综合提升及12号线(江汉段)配套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财务评估及咨询服务

3)本包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9.8万元

4)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5)用途:财务评估及咨询服务

6)数量:1批

7)简要货物要求: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财务评估及咨询服务,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天/月/年):至服务期结束后,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9)质保期(天/月/年):/

10)服务期:7

11)其他:/。

2.竞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拦标价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 无。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支持企业创新政策;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⑸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行贿”无行贿记录。

4. 投标人需提供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承诺函;

5.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提供承诺函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6.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8. 采购项目如有特殊要求,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注意: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投标人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0923日起至202092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竞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加盖公章报名表一份(格式详见附件)。

4、文件领取费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2、时间:2020年93010:00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

时间:2020年93010: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招标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1号文执行,因工作需要确需开展政府采购开标、评标等活动的,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由采购人负责完善人员登记与防护、场所消毒与通风等防护措施,确保评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联系方式:

称: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号

联系人:丁科长     电 话:1816277963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称: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联系人:邱冬 周博       电话:027-82757019   邮箱:kdzj20050408@126.com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冬 周博       电话:027-82757009

、信息发布媒体
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kdgczx.cn/)

             

 

 

 

 

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922


附件:

江汉区北部片区环境综合提升及12号线(江汉段)配套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财务评估及咨询

服务报名表

项目名称:江汉区北部片区环境综合提升及12号线(江汉段)配套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财务评估及咨询

项目编号:WHKD-CGZB-2020922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被授权委托人姓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单位名称:

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

4、单位联系电话:

5、开户行及账号:

注:

  1. 以上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填写并加盖公章;
  2. 以下内容需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报名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