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设备一批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口腔设备一批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口腔设备一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4日14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KD-ZFCG-20201107

2、计划函编号:J20112855-2600

3、项目名称:口腔设备一批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9.5万元

6、最高限价:49.5万元

7、采购需求:口腔设备一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交付并完成安装及改造,并通过验收。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公告期间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及内容自拟,且书面声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0年7月至9月份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报税网站零申报记录)和2020年7月至9月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及内容自拟。);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所投设备不应为试制品,投标人所投设备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投标人所投设备如为医疗器械的,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销售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113日至2020年1119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3、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下列材料领取采购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符合“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1月24日14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4日14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1月24日14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2、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硚口区荣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荣华街三乐路1号

联系方式:027-83771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联系方式:153928771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梦珣、陈博、尹华杰、陈鸣、陆晓绚

电话:15392877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