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物资设备购置2期(校医院医疗设备购置) 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物资设备购置2期(校医院医疗设备购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中南大货物类A22公招字[2022]006号
项目名称:物资设备购置2期(校医院医疗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6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6(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名称 |
采购数量 |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
电脑非接触眼压计 |
1台 |
是 |
免散瞳眼底照相机 |
1台 |
否 |
数字胶片打印机 |
1台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31日前。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相同项目包的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①投标人为生产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和医疗器械备案;②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医疗器械备案;③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进口产品的,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厂家授权证明;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进口产品的,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和厂家授权证明。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时间: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下列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领取。
(2)加盖公章的文件领取表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3)网络获取的,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完整资料扫描件(或图片)发至2212633577@qq.com邮箱,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料登记相关信息后,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延迟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以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提供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售价:¥4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一楼开标室(文溯楼东侧10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信息发布媒体: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http://czzx.zuel.edu.cn/TPFront/)、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kdgczx.cn)。
2.注意事项:(1)投标人在获取投标文件前须仔细阅读“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3)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须详细填写登记表,并留下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期间随时关注信息发布媒体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公告及邮箱的更新状态,如采购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在网上发布公告,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3.在采购代理机构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放弃参加投标活动的,须至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以书面形式(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或学校将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名 称: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联系方式:153928771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红霞、尹华杰、陈鸣、陆晓绚
电 话:15392877137
文件领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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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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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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